主題
:
給薪不到4萬不得「薪資面議」
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訂罰則:
雙北&竹科: 這定假的, 太低.
其餘地方(特別是雙南部): 規定都是浮雲, 打擾企業就沒有功德.
以上是開玩笑, 實施與否是看對象, 不是每間都沒事.
地方也是需要收$的, 稅金跟罰款.
2018-04-20, 02:47 PM #
35
Earstorm-5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arstorm-5
查詢Earstorm-5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arstorm-5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