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給薪不到4萬不得「薪資面議」
瀏覽單個文章
x1013 PRO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9
引用:
作者
喵醬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19/1337695
薪資不明就跟觀光區攤商不寫標價一樣 ,
徒增糾紛與時間浪費 ...
不過資方還是會想一些奧步規避吧 ,
特別是那種低薪 (餐飲、店員、作業員 ...) 或無基本工資的 (像有些保險、房仲、電腦門市業務 ...)
新聞裡是說薪資範圍
如果真的是這樣
薪水寫最低薪資~39999不就好了
有公告跟沒公告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
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2018-04-19, 10:17 PM #
5
x1013 PRO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x1013 PRO
查詢x1013 PRO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x1013 PRO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