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給薪不到4萬不得「薪資面議」
瀏覽單個文章
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給薪不到4萬不得「薪資面議」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19/1337695
薪資不明就跟觀光區攤商不寫標價一樣 ,
徒增糾紛與時間浪費 ...
不過資方還是會想一些奧步規避吧 ,
特別是那種低薪 (餐飲、店員、作業員 ...) 或無基本工資的 (像有些保險、房仲、電腦門市業務 ...)
2018-04-19, 10:07 PM #
1
喵醬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喵醬
查詢喵醬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喵醬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