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給薪不到4萬不得「薪資面議」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19/1337695

薪資不明就跟觀光區攤商不寫標價一樣 ,
徒增糾紛與時間浪費 ...

不過資方還是會想一些奧步規避吧 ,
特別是那種低薪 (餐飲、店員、作業員 ...) 或無基本工資的 (像有些保險、房仲、電腦門市業務 ...)
     
      
舊 2018-04-19, 10:07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喵醬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