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誰不重要
本來就不是內鬥
舉例有台灣人將早前那些在外國被捕的詐騙集團人員在台犯案的資料交給當地司法機關, 你會定義是內鬥嗎? (下面借題發揮請不要介意)
一用內鬥這字眼, 那就是將我們放到和犯人同一立場, 然後將當地司法機關當作是敵人, 是對立的一方, 這就和對岸喜歡玩的民族牌有異曲同工的效果, 又或有點像黑社會的感覺, 兄弟怎樣殺人放火販毒強姦還都是兄弟, 絕對不能供他出來交給警方的, 否則就是沒有道義, 所以道義是對兄弟說的, 對受害人就不需要講道義了
一堆台灣詐騙集團在外國被捕, 我們就會在這裡說讓他們在當地關就好, 又或說送到對岸去, 會看到有人說他們都是台灣的的孩子, 一定要去救他們回來嗎? 怎麼換了一個人或傳媒在背後推一下, 情況就完全相反了, 甚至不斷的騙自己說這個只是開玩笑
不是說笑, 我在youtube上就見到有人說孫安佐不論做了什麼壞事他都是台灣的孩子, 怎樣都一定要將他救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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