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haelweng
很多人誤解了孫安佐的案子的重點
"恐怖威脅罪" 重點是威脅,
而不是他是否真有恐怖行動的能力
他的確出言恐嚇了
他想辦法弄槍彈, 可以佐證他有恐嚇的"意圖" ,
不能辯解說開玩笑而已
至於槍彈是否合法取得合法持有... 都是另一回事
警長說了合法, 也沒有打算在這方面起訴他
所以那些根本就不重要了
這樣說吧,假設有人在PCDVD恐嚇要殺站長
就涉嫌了恐嚇罪
不管他有沒有能力殺人,甚至只是打嘴砲
恐嚇就是恐嚇
不會,一樣是找方法趕他出去,以後不讓他入境就是了
因為他沒有違法, 不能用司法手段
覺得不安的話只能用行政手段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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