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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例】戲稱屠殺校園沒搜到武器 美19歲男仍被重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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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粉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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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40
引用:
作者
twearthling
意圖是沒有客觀標準的,但是武器威脅性卻不用懷疑,
拿水果刀VS拿AK上街大叫,
前者美國警察還有可能會浪費口水勸勸你,
後者管你有沒有開槍意圖直接打成蜂窩~
舉例不太正確
刀子只能在極為有限的範圍造成傷害,且致命傷害機率低
槍可以立即對周遭能見範圍造成嚴重且致命傷害
警察的判斷標準是如此
而一樣拿著兩種武器抓著人質的話,兩者在警察眼中並未差別,都有可能被立即擊斃
2018-04-05, 07:0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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