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n245763
看不懂你的嘲諷
照金管會規定要求檢視證件有什麼問題?
還是你認為行員應該體諒顧客然後便宜行事
沒有證件也給他辦理業務
等到客戶翻臉不認帳,最後被反咬一口告到脫褲?
這篇新聞的舊討論串,就不斷在檢討行員程序有什麼問題了
越嚴謹的行業就會有嚴格的規範及權責劃分
行員只是個螺絲釘,照規定SOP來走就負對應的責任
就像你在一般公司照程序經辦業務
結果公司虧損100萬
老闆說因為是你經辦的,所以這100萬的虧損你都要吞下去
你回一切都照公司作業程序走
老闆卻回你『你這種責任觀念很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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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那樣講 就是因為需要點出 銀行觀念扭曲 這個事實
給身分證明文件的目的 不是只為了開戶
而是確認「是不是本人」
在這個功能目的下 如果「能證明是本人」那麼就算拿的「不是」原本留存的身分文件 也是可以的
但是台灣的銀行 的著眼點在於「是不是」那個文件
如果留的是「身分證」那麼「護照」就不行
這樣的觀念就是我說的「把身分證明文件當作印章使用」
(有點白馬黑馬論的味道)
所以 銀行的都說 有印章 存摺 是很安全的
我呸 不就馬上有案例行員沒在對的
那這樣留什麼文件都沒差了 因為銀行其實觀念整個都是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