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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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我一直不解的是
駕照是雞腿換的嗎?
用路人遇到,不管是開車或騎車或行人...遇到不知方向的鳴笛聲
放慢速度...聽 看 停, 有哪麼困難嗎?
今天鳴笛的公務車就是有急迫性或危險性,法令才會制訂給予他們優先路權
你他X的三寶在路上神遊太虛,彷彿馬路是你家開的
哪些檢討警察的人有沒有想過,他們也是拿命摶的,追車過程一不小心自己先死傷
OK!如果有人還認為警察不應追車,我也不反對政府修法,追車必然有風險
以後警察一律不用追,記下車牌就好,沒車牌再想其他方法
我想警察叔叔們也樂得上頭下令禁追車,自己的生命也有保障
可以不追誰願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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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看、停困不困難?
要先確定是否能聽得到,
如果真的聽不到則非常困難。
有駕照不代表用路人是超人,
能聽見常人聽不到的聲音。
在真實生活中,
鳴笛聲會受許多環境因素影響,
會讓用路人無法聽到或不能辨別出是不是警車、消防車或救護車的鳴笛聲音,
而當能聽到或能辨別出時,
則可能已經沒有足夠的時間與距離來作出即時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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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任何障礙物且0分貝(dB,deci Bel)的聲音環境下,
人耳能聽見的最遠範圍約為350米左右,
人耳清晰聽見範圍約為150米左右。
若折衷一下,
則可以假設人耳能聽見且能辨別的範圍約為250米左右,
而且是在無任何障礙物且0分貝的背景環境聲音下。
聲音下降的幅度受濕度、溫度和頻率影響,
120dB的聲音在150米外可能會衰減為70到80dB左右。
聲音通過牆體衰減多少分貝與牆體結構有關,
若是240mm的紅磚牆(堆砌整齊沒空洞且兩面抹灰),則隔音量可達55dB;
若是雙層12mm石膏板的簡易牆體(施工留空洞),則隔音量30dB。
低背景環境聲音為 55dB,模擬如學校和小區等日常較為安靜的區域;
高背景環境聲音為 70dB,模擬如城市主幹道等汽車較為繁雜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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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警車鳴笛聲為120dB,
則在150米外可能會衰減為70到80dB左右,
若又經過隔音量45dB的牆體,
則可能會衰減為25到35dB左右,
若背景環境聲音為55dB左右,
則背景環境聲音可能會覆蓋過鳴笛聲。
在本案例中騎士可能行駛到路口時才能聽到警車鳴笛聲,
而騎士當能聽到且能辨別時可能已經沒有足夠的時間與距離來作出即時反應。
(影片中騎士從路口到撞上的時間約3秒。)
所以騎士能避免撞擊的方法可能只有兩種,
即使燈號為綠燈,
行駛到路口要先暫停確認左右車況後再通過路口,
或行經路口時先減慢車速到時速10公里以下。
至於公務車鳴笛聲的聲音強度能不能再更大?
因為聲音音量超過人體極限值85分貝時就有可能會傷耳,
聲音達到120分貝時會令人耳朵痛,
聲音達到140分貝時可能讓人在瞬間致聾,
所以鳴笛聲不建議超過140分貝。
而公務車如果會行經有複雜小路口的路段時,
不建議超速行駛並闖紅燈通過路口,
否則小路口的用路人可能會在無法聽到鳴笛聲的情況下通過路口與公務車相撞,
所以部分路段即使有開鳴笛聲也不適合公務車超速並闖紅燈通過路口。
用路人聽、看、停仍然會有因無法聽到而被撞的風險存在,
所以即使燈號為綠燈,
用路人也要停、看、聽之後再通過路口會更安全一些。
政府機關可在部分路段路口處加設停車再開的標誌或標線,
或是立法限制用路人行經部分路段路口時一定要停車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