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燒餅油條
New Member
 
燒餅油條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6
您的住址: 豆漿店
文章: 0
看報導警方有指出 他所持有槍彈在賓州並不違法

所以持有槍彈這部分應該是沒事

而孫的手槍是從網路上買零件來組裝而成的

所以應該是沒有違法

但因為擁有槍彈的關係

恐嚇的部分恐怕是很難脫罪了

引用:
作者莫爺
有疑問。
h媽幫忙藏槍跟子彈,後來被找到這些物品。居然沒被當共犯?
私藏證據不通常都有些責任嗎?


沒當成共犯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擁有槍彈在賓州並不違法吧

看報導是這樣說的

可能因為Home本身也是律師才敢這樣做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8-04-03, 12:29 PM #8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燒餅油條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