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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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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3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嗯,看了那麼多回應,我心中已經有了結論...

看來現役警察都不及格,都應該再訓練...

也該規定以後警察要追嫌犯前,都要先打電話回分局問分局長該不該追,確認該追再追...

然後沿路鳴笛.喇叭不可少,免得有人沒聽到,然後追不到就算了,人民財產最為重要...

沒必要為了一個小賊,殘害眾人生命...



這一回合,嫌犯勝!!!

問題是會鳴笛的不只有警車,還有消防車,救護車...他們同樣會鳴笛闖紅燈
沒聽到的騎士,不管什麼類型的公務車在鳴笛也會聽不到,怎麼辦?
這樣好了,為了維護聽不到的人的安全
我建議廢除鳴笛,所有公務車不准再使用
大家就跟著一般交通規則,紅燈一樣要停,這樣就不會再有爭議
追車?假設都是小偷,小賊或毒販之類的...這次抓不到,下次罷
火災?慢個幾鐘分而已,問題不大
救護車也一樣,反正都有機會被阻塞,也不差哪一些時間
舊 2018-04-03, 12:03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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