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蝙蝠 . 以聽力判斷某物的位置是有困難 .....
何況面對的是快速移動的物體 ....
何況是身處吵雜的行車環境 ....
何況是還有安全帽遮耳 ....
何況是行車需人眼注意力集中之下 . 耳朵就不靈光了 ....
何況人聽見警鳴聲屬於突發事件 . 不見得每個人都能迅速反應 ....
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關懷了兩立場的人 ... 訂立要點者懂人因工程 . 莫不列這條後註前提是莫名其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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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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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 . 道路用人與緊急鳴笛的公務者都是人 . 不具備超人的感官能力
還有 . 聾瞎缺手腳 ... 等殘障者 . 包括老人 . 他們有權利過馬路
縱然他們看不見閃光燈 . 聽不見鳴笛聲 . 行動遲緩 .........
這個世界不是只有法律道德而已 . 況且法律道德是建立在人的心理生理與外部環境之上
它從來就不是直接的東西 . 它要有所支撐方可合理成立
不宜直接地照本宣科非黑既白 .... 要看實做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