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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204
Question

引用:
作者sclee
不用也不需舉其他例子

你考駕照時就該知道的常識,喇叭聲跟鳴笛聲是兩回事

你舉的例子很明顯高速闖紅燈的人全責,因為他沒有優先路權

這個案例不同,騎士有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2項
恐怕上了法院得看法官如何判決

我不厭其煩再貼一次,這是政府制定的交通法規

就是這個例子呀!
哪來其他的例子?

如果按喇叭閃不過正常
那為什麼警笛就保證一定能閃過?

下午也提過了 優先路權。不是絕對路權
警察知不知道燈號轉換之後路口會有車出沒?
不是響了警笛就等於吃了無敵星星

就算騎士有疏忽的地方
也是攤提責任比例
怎麼會好像女兒被撞死 還要賠警察修車費一樣...
舊 2018-04-02, 07:38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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