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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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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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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odpig
此案明明就是盤查時被開車擦撞逃逸

不管車內有沒有違禁品,都撞警車逃逸了怎麼可能不追

要力戰群雄前至少先把事件搞清楚吧

+1
3槍擊斃通緝犯 警判刑6月定讞
回頭看這一篇,我說警察斃了衝撞警察的人剛好而以。在那邊就被這些人檢討
再回頭看這一篇,如果警察第一時間斃了衝撞警車逃犯,就不會有後續撞飛女騎士問題,但是警察也完蛋了。
老實說,飛車追逐很危險,第一時間斃了才是保護路上其他無辜的人。
還有嫌犯逃跑的代價太低,跑了,被抓到也不會判比較重,沒被抓到,就是賺到。
債券的廣 告還要有警語:投資有賺有賠...。
嫌犯逃跑卻沒有所謂的賠,這合理嗎?
所以建議立法,跑給警察追的,被抓到刑責為酒駕兩倍,再加上他原本所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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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18-04-02, 03:44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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