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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edrider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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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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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utsight
桃鶯路-鶯桃路;那一條路有開過的人就知道,小條人車又多,高速追車不僅是玩自己的命,也是玩路人的命.
不過此案最關鍵的點大家似乎都沒注意到,嫌犯是從 桃園八德 到 新北鶯歌,也就是說桃園警方是跨區追捕.跨區是有準則的,理論上告知車號,讓新北警局接手即可,然後在桃園交界處守株待兔,以防嫌犯跑回來.此案明顯是為了爭功搶業績.
這下爽到新北警局,出事的地點是新北,肇事的是桃園警局,新北不落井下石再加一條未通報就很偷笑了.



第一.無法確定有無通報新北...

第二.若有通報新北,通報完直接撤手不追.打完收工?

也許我的觀念不正確,但我認為跨區應該可以是不同分區警員相互合作...

追趕的警車先通報新北市警方,然後雙方匯合或是桃園地區警方盡可能把嫌犯逼往新北警方可能佈局好等待的地點...

至於搶功.......我覺得如果把警方追緝嫌犯的舉動跟這部份硬要扯上關係,就真的只是抹殺警察的努力...
舊 2018-04-02, 01:35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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