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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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ASON_LIN88
之前我是影本都給,該加註的加註,想說方便那個買車的人,但之前有簽好正式的買賣契約,也特地將要買車的人證件影本都留底,想說如果真的以後有糾紛,至少不會沒證沒據。
當初是賣65萬,訂金我是收現(大概6萬左右),然後跟車主一起去監理所過戶,雙方都交證件跟印章,一起在櫃台辦理,等到我的銀行有查到全款都入帳了才將所有證件跟鑰匙交給對方。
小心一點是好的,不過如果買賣因為信任感不足而不成,雙方也覺得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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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的人 如果財力不夠要分期 就牽扯到銀行等等
先過戶 一搬來說就是買方跟銀行要打契約了 萬一他繳不出分期貸款
銀行貸款公司就有權利 把她的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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