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ASON_LIN88
之前我是都給,該加註的加註,其他方便那個買車的人,但之前有簽好買賣的契約,也特地將要買車的人證件影本都留底,想說如果真的以後有糾紛,至少不會沒證沒據。
當初是賣65萬,訂金我是收現(大概6萬左右),然後跟車主一起去監理所過戶,雙方都交證件跟印章,一起在櫃台辦理,等到我的銀行有查到全款都入帳了才將所有證件跟鑰匙交給對方。
小心一點是好的,不過如果買賣因為信任感不足而不成,雙方也覺得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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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賣過車.如果這樣流程是正常程序..那我就比較放心了
我問業務有說.錢不能匯給買家?
買家再轉給我..我就不用給資料啦
業務說..不行啊...錢千萬不能給買家
萬一他錢拿到就跑了哩...或著賣家一車多賣
嗯....大家都很怕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