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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領不到22K 還能合乎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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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
龍龍九
昨天跑南投竹山跟一相親對象吃飯。聽說說到她在診所的工作。正職人員算時薪、沒勞健保、沒年終、過年連尾牙都是外面隨意吃。既然連尾牙都沒有那麼特休也不用想了。問為啥不檢舉,說怕麻煩。而我舅媽則說了苗栗另一個誇張的。公司員工都離職幾個月了還能說薪水算錯要回的,說不要理那間公司。她包括她的幾個同事都是怕麻煩給給就算。這該是說怒其不爭還是我換我也會如此?政府真的要更有做為呀!
至少要先檢舉吧...
2018-03-28, 06:1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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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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