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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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吃飽飽^^
人人都有槍但是誰敢開槍?
警察手上有槍跟歹毒手上有槍,誰先開槍的機會大?誰開起槍來沒負擔?
今天要殺人的壞學生跟有大好前途的人開完槍下場會一樣嗎?
壞學生大不了一死,也有可能只是終身監禁
但好學生殺人一生除了背負開槍殺人的陰影,也可能要面臨法院認定防衛過當的刑責與賠償
兩著面臨的風險不同,付出的成本相異,實不應混為一談
所以
槍該誰開這個問題在現行法令上面討論是會有漏洞的
最好要修法成殺人不需要判刑
這樣神經病殺人就地正法也不會導致好學生一生毀滅
以前西部片就是這樣
看你不爽就決鬥
或許決鬥制度更勝現在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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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有個去德州教堂掃射的,就被其他人開槍追殺車禍GG了,會不會開槍不要太早下定論...........
中華民國基本上沒有資格不讓全民擁槍,因為我們是處於相當於以色列的處境,事實上我們的處境比以色列更兇險,美國都不願意賣我們最先進武器,連我們都習慣性的內鬥內耗,當年金馬自衛隊家家戶戶也一個隊員一把步槍放家裡,也從來沒有人拿槍出來互幹的,這是教育與文化的問題,不是槍枝管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