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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j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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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引用:
作者a9607
當一家大小都是補助對象時,應該由政府強制介入,以代管或託管的方式來管理金錢,讓政府的補助(納稅人的血汗錢)不至於浪費。


三、很顯然,這塊政府公權力做得還不夠,結果就是留下了遺憾…



要管喔,那就要成立單位,要請人,要編列預算,然後這些人又變成公務員,

又要領退休金又被鄉民罵?幹嘛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現金發一發就算了,

就像紅十字會一樣,人事費用就佔了一大部分,被鄉民罵到臭頭.
舊 2018-03-06, 12:0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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