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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hop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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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引用:
作者JING FENG
是去警局提告的...警察是一定會受理
受理之後警局就會約談....光這個就一天沒營業開車到北部去給警局約談
警局人員就直接跟我講 "這個人有問題",講話都已經怪怪的,然後對我很同情.

然後約談後資料是一定會送到法院去處理.
遇到完全不懂的警局,是把資料送給當地法院,而不是被告人的法院,之後還要在去更改審理法院,不然一但有開庭,就要跑到外地了...
至於法院是否會開庭審理,這就不一定了.

法律真的是給"懂的人"玩的,不管是拿來行正義,或是行罪惡.


這種你應該可以要求在你家附近作筆錄吧~~~
有個單車教練因為舉發某廠商的產品誇大不實,被告毀謗,開庭的地點就是在他住的花蓮,原告還要從台北去花蓮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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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紗布巾】【助行器】

舊 2018-03-05, 07:5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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