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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的事情,
像這種台灣現時法律有解嗎? 沒有。
家暴保護令-- 基本就一張廢紙,當事人不鳥你也只能叫警察過來
之前出言恐嚇開槍---報案就慢慢走程序,這種要收押也是不可能的。
今年才過2個月,以經幾個槍殺案了?
這種的話要是有槍,看到人走過來就準備好,至少不會是等著被宰。
國家牢牢握住刑罰權,真正出事了,又是可教化,有悔意,聯合國兩公約,
來.....大家認為這個會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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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女老闆借宿護員工 遭家暴狠男槍擊眉心
出版時間:2018/03/03 14:11 蘋果日報
高雄市旗山區清晨7時30分發生槍擊案,一家早餐店的陳姓越南籍女老闆(30歲)當時正在櫃檯內做生意,突然遭一名阮姓員工的蕭姓前夫到場嗆「你很搖擺」後,朝其頭部射擊後騎車逃逸,陳女眉心中彈後大量出血,送醫時已陷入昏迷,院方說,子彈從傷者前額射入,還留在腦內,經插管治療仍因傷重難癒,家屬已在準備後事。警方現已鎖定蕭姓嫌犯追緝中。
阮姓前妻說,他(兇嫌)心裡不平衡,因為沒有人理他了,我們都不想理他,他趕我出來,我朋友都被他趕光了,他還要老闆不要讓我住,但老闆沒有聽他的,老闆還對他說:「她(阮女)是我員工,但下班她是我朋友,我不可能丟一個朋友不管。」
初步了解,蕭姓嫌犯(45歲)過去開砂石車,因涉《廢棄物清理法》官司纏身賣車,目前失業,去年底因對妻子家暴,由法院核發保護令,兩人今年元月離婚,蕭嫌怪罪夫妻感情不好是被同事影響,先前即常常到場騷擾店內員工及老闆娘與家人,並恐嚇威脅,前陣子還在外放風聲說:「早餐店要收起來了,因為我會來開槍」,但大家不以為意。
越南籍前妻接受《蘋果》採訪時還在發抖,驚魂未定表示,前夫曾要老闆開除她,但老闆很挺她,把員工當朋友,離婚後沒地方住,還提供自己住所讓她棲身,沒想到前夫竟開槍行兇,讓她始料未及。
遭蕭姓家暴狠男以行刑式開槍射擊的陳姓女老闆,自己在旗山區經營早餐店,有兩名就讀國小的兒子,先生另有工作,因她來自越南,也找多名來自越南的女員工一起奮鬥打拼。
據目擊者表示,早餐店老闆當時站在櫃檯內,現場還有其他客人,前妻也在櫃檯內忙著做早餐,蕭嫌先朝老闆娘開第一槍,店內員工嚇到驚慌逃竄,蕭嫌接著還要再對前妻開槍,但疑似卡彈無法射擊,旋迅速騎摩托車逃離現場,其安全帽還掉在現場,警方循線追緝中。(劉智維/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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