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iew342
臺灣應禁止500萬以上的車存在或進口!尤其是超跑!
試想一個剛出社會的年青人一不小心撞上超跑!
一輩子債務還不完了!動著數百萬?要怎麼賠?準備要去自殺了嗎!
所以開名貴超跑的人l在我個人認為己犯了公共危險罪.
賠償必需有一定個上限!
意思是我一個剛大學畢業騎机車的人跟法拉利的車.發生事故、理賠要有比例原則及上限
好比說沒錢的學生撞爛超跑的後保桿原廠估一百萬?
而學生最多也只要賠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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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超額責任險一千萬保額2000有找,根據比例原則,真的不高,
一般機車撞超跑,除非用8,90公里的時速,不然要把超跑撞到修超過100萬真的是很難
但是撞到人,要賠到好幾百萬很容易
撞到人或機車對撞比撞到超跑機會高多了,難道這些你都不用考慮賠人家,還是你的命不值100萬??上路就是保險保好保滿,不然乖乖坐公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