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rea2004
排班的工作何其多
而且也不是只有排班可以解決
企業可以找假日班part time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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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輪班為例吧。
四班三輪平均每週工時42,剛好符合以前舊制兩週84。
新制一例一休上路,簡單的說就是每週40小時。每個輪班的人一定超時。
你以為老闆會為了多出來的這一點請part-time嗎?先不論長期訓練熟手的問題,這個人的月工時一定不夠,連勞健保的給付都令人頭痛。
我看到的是,每個月算"固定超時"13小時,加上剛實施時的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46-13剩下33小時每月可加,隨便哪個人請個長假(其他人)就爆了。
是的我也同意,很多時候臺灣的老闆很無良。但這件事換了誰去當老闆作法都是一模一樣的,頂多在細節上有點不同。
現又新修的加班時數好像是54,比46好一點我們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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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和長期留美的同學聊過,老美以前的作風是,一個部門3個人的工作量,他會請5個人來作,因為他們的休假有Holiday、Vacation、Sick-Days。三不五時都有人在休,事情找不到人作很麻煩。
但是……08年金融風暴過後,同學說很多美國公司老闆也撐不下去了,現在到底變怎樣我也沒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