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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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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法比歐講得沒錯, 差別在於資方與勞方彼此可運用的工具不同, 勞方最惡劣就是拿錢擺爛.

但低底薪下的拿錢擺爛要真的家裡不缺錢花, 除非是年資久了升官後的拿錢擺爛, 我也都有看過.

資方喔.. 職務調動, 故意栽贓賠錢的案子給你後採責任歸屬, 讓你身處A部門得兼差B部門..

反正手法很多都是勞基法無法管的, 最猛的就是砍你年終與獎金, 丟了讓你做不完的工作.
舊 2018-02-26, 05:50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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