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找到工作以後就盡快向主管宣告預備離職,就算沒跑離職單用內部E-mail發啥都行
重點在於宣告,要留宣告紀錄,你正式宣告以後期限日數就開始倒數,就算還沒填離職單也一樣
填離職單只是給公司面子照流程走,大家好聚好散,你真要走沒人拿你有皮條
然後要是遇到鳥主管在那要求你交接完畢才能離職,不要理他這些屁話,時間到就是走人
甚至於,就算你下一份工作的到職日離宣告當下不滿足預告期限,一樣把日期押給主管知道
大不了特休給他們扣,沒特休就少領幾天日薪,反正你有新工作不缺那點錢沒領到
當然就像前面幾樓講的,主管問你改哪高就,如果有跟部份主管交惡,不管直屬不直屬就誰都別說
另外,你如果覺得這份工作的經歷以後可能會需要拿出來說嘴,宣告離職以前先去向人資申請在職證明
申請理由百百款,說要報名進修最好用,基本上應該都不會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