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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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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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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給予法官的裁判刑度是3~10年
此案被告犯後態度良好有悔意、性行為是雙方合意、且與對方取得和解(有賠償)、沒有前科
已經算是過了最低刑度3年的門檻了

再加上被告自首符合減刑資格
至於為何不是判兩年十一個月或..........而是緩刑三年呢
法官應該考慮到被告再犯可能性低、及入監後可能減損的社會功能(和年紀及能力相關)

且被告勉強符合(三年減刑成兩年的話)緩刑申請聲請資格: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

這樣的結果,應該不算離譜
因為立法院出爐的刑法就是這麼規定
如果大家不滿意,
可以學美國女性同胞,不滿川普,跑出來參選(上次的盛況已經是半世紀前的事)
舊 2018-01-28, 07:35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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