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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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kendo0036
不過如果是這樣,那行人號誌燈的意義不就變參考用的,既然我是綠燈也非校園週邊,因為他穿制服,所以他確定是國中生,當時我距離斑馬線還有100公尺,行人號誌燈是紅燈,也許他當下沒注意到有車接近,但在紅燈狀況下,他不是應該要加速通過嗎?而不是慢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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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錯,我國交通規則說的。外國是外國,台灣是台灣。
引用:
第二百零七條
行人專用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一、「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惟應快速通
過。
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
多,如以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
進入車道者,禁止跨入。
三、「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行人禁止進入道路。
四、「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與相關之行車管制號誌係以閃
光運轉,行人跨入道路前,應先停止,注意左、右來車,小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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