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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酒駕 林佳龍提議沒收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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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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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這就好像我跟朋友借了一把刀去砍人
難道警察不能把借來的刀作為凶器跟證物管收嗎?
如果刀可以,為什麼車不行?
產權問題就讓加害者去跟所有人打民事啊
而且車撞死人撞壞了,用車者本來就應該賠償所有者啊?
這有什麼問題?
2018-01-18, 10:5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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