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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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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小弟剛才google 到一篇"
刑法沒收新制 "
裡頭有提到沒收本身並非刑罰,
也有講到屬於第三人提供予行為人之物,
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看看。
我是覺得,依照這新制的說明是可以直接沒收酒駕的車子了,
不必去講什麼有的沒的,
便宜的地圖、刀子能沒收,高價車子就不能嗎?
一些人講的自己好像很有法律常識,
但在我看來,其實只是在挑對自己有利的某幾條在說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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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8-01-17, 06:46 PM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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