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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陽光∼
惡蟲大所說"沒收"是公法,公法不能對無辜的人(第三人)處罰,這是很重要的一個觀念


這又不是公理定義,啥公法私法,都法律人定義的,不合用就改,改了還可以有例外
法律是依照民意產生的,即使是最古早的法典也代表的是當時的民意
當一件事情沒辦法滿足最基本的需求時,其他講再多都是多的
舊 2018-01-17, 05:28 PM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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