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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引用:
作者tacowave
現在是改下限不是改上限阿......雖說民粹,但是大家對於酒駕零容忍應該是共識吧?
還是說版上哪位對於喝點小酒上路可以接受的

服用藥物上路的問題 不只包含K/H等等藥�**晱]含了比林等等類型在藥包上已經加註須注意,那又是另外一種問題..

台灣還沒有規範四肢傷患上路問題吧?路上還是偶爾可見腳上打石膏上身三角巾的用路人

回歸正題,對於酒駕的處罰/判罰,我們一般民眾,吃瓜民眾,走在路上的路人,騎車/開車的用路人,到底可以接受到哪個程度呢
我個人是反對酒駕,不過台灣酒駕的人那麼多,加上也規勸不了他們的親屬,你的這種假設值可能有點問題

簡單講,眾志可以成城,如果台灣真的有那麼多人在乎酒駕,政客就會想辦法嚴打,就像反核或太陽花運動白衫軍運動能造成風潮,政府也不能不低頭一樣。擺明了反酒駕的人最多只是網路上講講,什麼也不想做。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引用:
作者Snorlax
。。。

立法將法律規定完善,如果這樣是干預司法,那司法自己定法律就好,愛怎麼判就怎麼判,東廠西廠之類的馬上重現?立法的立法是干預司法?這種見解非常奇耙。

大家都知道政客有很多種,但有一種最被民眾看不起的就是只有一張嘴,什麼都沒做到,但看到別人有作為,或想做事時,馬上跳出來嚷嚷爭焦點, 經典有之前的『任內三度想拆』,最近有『我早在2012提過』,但語出是2018。。。等等。

其實這個想法最早提出的是一個已卸任總統在十幾年前提出的,但人去卻進度零什麼都沒有。

垃圾很多種,比垃圾還糟糕的不知道怎麼形容?
舊 2018-01-17, 10:44 AM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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