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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怨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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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怨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引用:
作者imggy
一串看下來台灣多數民眾法律素養還真差
或者說是民粹
把刑法推給其他人真的太扯了...

犯法的人要直接處罰不相干的車輛...車輛還真是無辜
那以後凶宅是不是也直接沒入

要罰就把金額調高到嚇死人就好啦
酒駕起跳50萬...拒測2000萬
撞死人罰2億

這不是比沒入車輛更有效

直接抓去關最有效了,沒入車子還有違憲的問題,

在刑法加個之幾的就可以關個3-6個月,而且不可

易科罰金,拒絕酒駕一樣3個月以上,保證酒駕大

幅減少


不過這樣的修法保證不會過

 
舊 2018-01-16, 08:46 PM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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