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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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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64
引用:
作者Snorlax
你多慮了,刑法裡本來就有法條寫的很清楚,偷搶盜來的犯罪工具不會被沒入。

然後沒引言部分是比例原則問題,法律不能因貧富貴賤而有分輕重的疑慮。


據我所知國外酒駕罰款會按照違規者的經濟程度給予不同的金額。畢竟郭台銘的一百萬和我們小老百姓的一百萬意義完全不同。就像有錢人的交保金額總是比較高,如果以總財產的百分比給予裁罰,應該就沒有分輕重的疑慮。
舊 2018-01-16, 02:11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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