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tsture
哈哈 看完後
我只想到老殘遊記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吾人親目所見,不知凡幾矣。」
不知 樓上的幾位 要怎麼解釋?
再舉個我印象深刻的例子,台北圓環
當初重蓋,聽了多少所謂的專家 學者 蓋成玻璃帷幕
當地的攤販就已說不可行
結果勒?
的確,不會有人在那邊指導如何開刀,因為現代,能進入手術室的
只有醫生護士之類
很多事情,現場人員才是真正懂什麼叫做現實狀況
尤其這些年來,多少自稱"法律專家"的
把台灣搞成啥樣子?(別跟我說我扯政治,只是再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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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 法律人"傲慢"的嘴臉 一句你們不懂只有他懂
就是因為這種自以為是的態度 令人討厭
可笑的是 法官的心證跟很多法律人一樣 只在法條上打轉
這類人缺乏常識 更缺乏同理心....才會被稱為"恐龍"
所謂不合理 這個合理是他們認定的
現在國民法官制快要上路了 這是參考歐美的陪審團制度
對了 這些人完全是法律外行 怎麼法官不出來反對說不合理
陪審制的精神是有沒有罪交給法律素人來決定
重點是考量到法律人只會用法律觀點看事情 說白一點"死腦筋"
舉指導醫生開刀比喻 完全是不倫不類 跟酒駕性質差太遠
酒駕的問題不只有法律的專業 還是人民生活的一部份,涉及的問題包括"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