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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酒駕 林佳龍提議沒收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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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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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對的..
同理.....我前面的說法.
不,那不一樣。
因為你的主張是政府以公權力沒收該部車,但是該部車是第三人所有的,該第三人完全沒有犯罪,被遭受沒收的處罰,也就是被政府以公權力強行剝奪財產的所有權,這當然是不對的。
而你前面舉的撞爛,難道撞爛是政府公權力所為???
不是吧。
所以沒收不應該對第三人的財產實施,這就是我一直在強調的重點。
2018-01-16, 12:17 AM #
49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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