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EAC212
事情本來就是很簡單,
換個情節好了,你的朋友有件急事要辦,需要用車,於是你把車子借給他,
然後....他把車子撞爛了,或者車子在他歸還你之前..... 不見了,
請問你是不是要向你朋友討車?
有那麼複雜嗎?!
那來的把刑罰施加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人...想太多!


是沒錯,但是現在的問題是車子還在,而知道在哪裡,只是你拿不回來。
這感覺會不一樣。

而且我前面有講了,沒收是屬於刑罰,應該是對犯罪行為人的財產所做的處罰,但是現在沒收的車輛不是犯罪行為人的,而是第三人的,這就是把刑罰施加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人。
 
舊 2018-01-15, 09:52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