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跟臺灣的飲酒文化也有關係。
臺灣很多人愛在餐飲時喝酒,而且與國外飲酒多淺嗜即止不同,臺灣人愛乾杯,總是愛「杯底不能養金魚」、「不醉不歸」,所以常常喝酒會過量,臺灣人又愛勸酒,即使不喝酒的人,碰上愛喝酒的人,有時候也會被逼得喝上幾杯。
這樣的文化下,酒駕根本難以禁止,世界上本來就沒有可以阻止酒駕的方法,臺灣人又只知道無用的重罰手段,根本不反思臺灣的喝酒文化問題,酒駕又怎麼可能會減少。
我贊同您之前提的透過特殊裝置,強制酒測通過才能駕駛車輛的方式,只要科技上可行,不失為一個減少酒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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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酒駕公共危險罪和加重處罰後,身邊一堆人喝酒都不會去開車了,如果預估要去喝酒的場所,也不少人開搭計程車去,所以重罰沒用嗎?
但對於罰不怕的人來說,就是因為罰的不夠重,所以才會沒用,為什麼會罰不夠重,還不是法匠們爛用權力,自以為酒駕已經自省了,予以輕判才會導致這些人罰不怕
依近10年的酒駕事故統計,102年列入公共危險罪,當年酒駕事故,比前一年,少了4千多件,然後開始逐年減少2千件左右
在此之前,則是高高低低起伏
這樣的數據顯示,加重酒駕刑罰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