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dd45
以台灣人的聰明才智很快就會破解,偵測器變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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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破解就為了酒駕?我可以肯定,絕大多數的人不會做這種事。本案肇事者本來也宣稱不再酒駕,可見酒駕大多只是臨時起意,或者酒喝了,就忘了不能酒駕這種事。因此會刻意去破解偵測器的,只有極少數。
更何況可以加強取蒂做破解的修理廠或工程人員,對這些人處以高額罰金,甚至刑法論處,相信可以有效杜絕破解。處罰嚴厲,願意做破解的人就少,收的錢也會更高,願意多花錢破解的也會更少。
不要說這些沒用,盜版就是一例,現在台灣的盜版情況已經比以前少很多。
至於酒駕為何罰不怕?就我說的,喝酒前和喝酒後,思考模式是不一樣的。因此光是重罰用處不大,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強行禁止喝酒的人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