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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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i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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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kangi319
突然想到這個完全沒用的東西!
以前學校總是說人民有啥啥的,給果,真的一點用都沒有啊!


試著想,如果修改成!
1.總統上任一年後,經當初投票數的一定百分比人數聯署,得以罷免現任元首!並同時重啟改選,改選的對象以當初未被選上的提名人再選,換言之被罷免的政黨提名人不的參選!
2.若聯署不到門檻,得一年後再提出。
3.同理,立法院經總投票人數之一定百分比人數聯署,始得解散立法院!並重啟改選!

後遺症是會消秏很多人力物力!
但這樣會不會少開點芭樂票,讓國家不再空轉!


忽然覺得發了一篇廢文…
有點太低估這群人了,一年,那只要混一年就可以了,換言之有一年可以領乾薪空轉!
唉~~~
 
舊 2018-01-12, 06:59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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