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engjc
謝謝各位的回應...
小弟朋友當時是坐救護車去醫院的,有開診斷證明,
膝蓋撞傷紅腫黑清,有照x光,骨頭倒是沒事...
剛剛小弟朋友說對方是逆向紅線違停,然後左轉時吃到對向車道來才會撞到我朋友的機車..
但是沒有照片或是畫面可以佐證上面的說詞...
可惜附近最清楚的一支攝影機畫面被刪掉了,
不然從頭到尾都有拍到..
那個警察也很鳥,拿著密錄器側錄攝影機畫面,
結果不會操作,導致什麼都沒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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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發生車禍,雖然我知道是對方的錯 ~
但為了怕之後麻煩,當天做完筆錄後直接去車禍現場安裝監視器的店家請用手機錄下車禍過程~
結果,果然對方告我過失傷害.......路權在我這邊,而我也知道有車要來,已經做好減速停車的準備,她沒看反光鏡不知道有車要出來,下雨天騎超快,經過路口也不減速,發現我時自己嚇一跳大力煞車自摔滑行五公尺後,她的機車小小的撞到了我的機車前輪 然後她還摔成腦震盪 這樣說要告我過失傷害...
之後她告上法院為了不到二萬元的賠償.....我不願意妥協 後來送監理站裁量.....
要送裁量又要再去警局做一次筆錄 ~ 我問警察有沒有錄影畫面 他說 有啦,要找找 (我覺得很難讓人放心)
我直接跟他說,我當初也有用手機錄,如果你找比較麻煩的話,我可以直接上傳給你下載 ~ 結果真的就用我錄的畫面送裁量 ~ 還好有錄影畫面和我的筆錄對照,最後責任全部歸在對方,小弟無事脫身 ~
1 如果可以的話,盡量當天趕快找到四周的攝影機,馬上備份畫面
2 只相信警察會幫你保存證據的話...最好運氣要好一點
3 車禍的筆錄盡量詳細(你有看到 你有減速 距離多少就看到他 幾公尺就減速 如果你連對方怎麼來撞你都清楚的話也可以詳細說明,萬一盧到得上法院送裁量時會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