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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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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先去申請初判表和現場圖
如果初判表有明很顯的初判結果,那勝面就很大了
只要對方有肇責,且你朋友有受傷,過失傷害就就跑不掉了
基本款就是30天,折現也得有9萬元(當然這是付給國家的)

可以做的方式,一般是先走調解,去交通大隊申請即可,調解需在六個月內提出
有明確的損失,包過財損和人傷,所有單據一定都要留
去看病,坐計程車費用也可列入
薪資部份,要先列出你朋友每月所得,再看就診的情況去推算應該賠償多少
這些有單據的,大概就是以肇責比去賠
若對方是全責,有單據的一個也跑不掉
精神賠償部份,那才是有得談的內容

如果對方有保險,大都會由保險公司出面調解,若初判表沒有肇責比,保險公司開口就是五五計,所以第一次合解大概都是失敗收場居多

若是要做鑑定,就要自費,而且大約要1-2個月的時間,才會有結果
所以要做鑑定似乎要直接上法院,法院再轉調解不成立,法院再轉鑑定似乎才可免費(這部份我不是很確定,如果有誤,請鞭小力一點)
舊 2018-01-10, 08:47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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