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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倒人看一眼再輾過 檢:難證明有殺人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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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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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
引用:
作者
林清華
酒駕撞到人然後下車察看,但是坐在旁邊的乘客怕被牽
真的懷疑檢察官是不是拿了山西布政司的五千兩
小心查水錶!
跟台灣司法官有關的留言一定比照古代作文⋯⋯結尾:
台灣司法官最公正廉明,絕不會收錢!
2018-01-05, 02:16 PM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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