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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倒人看一眼再輾過 檢:難證明有殺人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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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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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撞倒人看一眼再輾過 檢:難證明有殺人犯意
但檢察官認為,證據只能證明他撞到陳男後又開車逃逸,無法證明陳男死亡主因是第一次遭撞擊還是第二次遭輾過,江嫌殺人罪的罪證不足。
這種說法算是在鑽牛角尖、玩文字遊戲吧 ,
酒駕者刻意再輾過難道不構成故意傷人致死 ?
只用酒駕致死輕判、這刑期差很多吶 ...
2018-01-05, 11:2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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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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