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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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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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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北美上片15天(截至12月29日為止),累計票房與原力覺醒的差距已經正式突破2億美元(6.863億美元 Vs. 4.837億美元),顯然壞口碑的影響持續擴大發酵。而更重要的影響,其實是對北美的戲院業者。原力覺醒上檔時,北美同檔期其實沒有強片,好萊塢其他五大都沒有億萬大製作,也沒有夠份量的大片可以相抗衡。而目前看來,野蠻遊戲(製作成本9000萬美元)顯然票房後勢不弱、甚至可說是在走強。而且與本片相較,兩者實際上的購票觀眾數可能比票房數字呈現的差異更小,尤其是聖誕節當天開始的連續假期票房。12月29日兩片的日票房差距僅約131萬美元,28日的差距僅449萬美元,27日差距不到670萬美元,兩片的日票房差距愈來愈小。日票房的差距小,顯示野蠻遊戲這幾天的實際購票觀眾數很有可能非常接近、差距131萬美元甚至可能表示已經超越本片,因為本片在北美是所有高票價產品齊備,3D、巨幕(IMAX以及PLF)以及震動座椅版,而野蠻遊戲則是只有票價最低的2D版本(當然,高票價版本的放映廳都被米老鼠之家綁架)。而購票觀眾數受到壞口碑影響,顯然已經超越米老鼠之家的預期,應該也讓想在聖誕/新年假日大賺一筆的北美戲院業者失望。

我在前面發言提到米老鼠之家『惡霸』式的發行模式,但我沒有進一步解釋(僅提供國外報導的網路連結),但顯然也沒有人進一步追究(是因為在這裡發言的人很多是『葉佩雯』嗎?)。米老鼠之家這次在北美發行本片,與戲院業者之間有非常強勢的合約;

首先,票房收入的拆帳比例,米老鼠要求拿65%(demanding a 65% cut of The Last Jedi's domestic ticket sales along),戲院業者只有35%;

其次,簽約上映本片的戲院、包括各大小影城,必須用最大的廳來放映本片(in each venue's largest auditorium);

第三,簽約上映本片的戲院、必須保障映期至少四週( with a four-week hold)

最後,合約要求戲院業者若違反上述任何一條規定將處罰款,金額是票房收入的5%(a 5% B.O. penalty to any theater owner who breaks any part of the contract including taking the film off-screen)。

北美的聖誕/新年檔期相當於台灣的農曆春節,差不多從聖誕節當天、部份人甚至會提早幾天就開始放假,以2018年來說假期差不多會在下週二、也就是元旦第二天結束。已領年終獎金的北美民眾,有不少人會利用這個假期看電影,而且比較願意多花錢買影城的昂貴餐點,所以迪士尼嚴苛的發行條件仍然讓戲院業者願意簽約,因為雖然最終僅能拿35%的票房,但戲院業者仍認為「這是值得的,因為光賣爆米花就可以彌補(原本可以收取的另外15%)(It's Worth It, For The Popcorn Alone)」。但現在看來,北美觀眾對野蠻遊戲的興趣顯然開始超越本片,而且爛蕃茄的觀眾評分平均目前是90% Vs. 51%。對戲院業者來說,發行野蠻遊戲的Sony只收50%的票房收入,而且在這個假期中的購票觀眾數量若是開始超越本片,戲院業者的利潤(票房收入50%當然>35%,爆米花也可以賣更多...)可能更高,比較可惜的是,北美戲院業者的大廳都被米老鼠之家綁架,而且要綁將近一個月,所以野蠻遊戲在北美應該沒有大廳可以放映。所以,我會用『惡霸』來形容米老鼠之家的發行模式。而這樣的『惡霸』式的發行模式,在併吞福斯之後只可能愈演愈烈(65%的戲院分帳比例4年半前就已經用過了),對觀眾以及戲院業者來說都不是好事。
舊 2017-12-31, 01:00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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