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rea2004
那日本的comiket大概也不用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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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搞反了,如果說自由創作搭上二創OK
但是你把這種利用已經成名的名氣在網路上推廣自由下載的
把自己跟原作放在一起而不是標明自己是同人的
才是問題
坦白說,直接把這個遊戲的名稱放到網路上,不說明是不是二創
人家看到contra就會第一時間想到原廠是不是放出新作品等等
如果不用這個名字,難道這幾個學生就做不出來這個遊戲嗎?
答案如果是可以,那何苦去用到上市公司已經商業化且有在正規會計報告中列為資產的項目?
二創也要看來源是否認可或是默許,起碼如果是我,我會很希望對方給我一個告知才做
冬COMI我朋友也有去展,也有做周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