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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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dsmt
其實台灣光一句「擾民」就可以顯示出台灣人民的水準了,和真正已開發國家仍有一段距離。連抓違停一句擾民就不敢抓,這算什麼公權力?當奉公守法的市民都是白癡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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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台灣人情味處處展現...
抓了不近人情,不抓...公權力蕩然無存...
但這種東西本來就不該講情面的,只是偏偏又有關說.施壓...
法,在台灣參考用...
不管大小都一樣,都是裁決者自由心證...
想抓不抓.想判不判,執法者做主...
守法?
把它當成對自我要求就好,其他的就別奢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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