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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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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判3個月不會怕

大陸隨便判15年

最好通通判死刑

人犬團體還不趕快出聲

引用:
2017年12月22日 04:10 中國時報 林郁平/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肯亞案,2名台籍主嫌張凱閔、林金德21日遭大陸法院重判15年。其中,林金德早在2005年就在台從事詐騙工作,並多次被警方查獲,但因每次都被法院輕判,讓林絲毫不怕、繼續搞詐騙。不過,這次被遣送到大陸,是真踢到鐵板,後悔來不及。

遭重判的林金德,47歲,台中人,有多項詐欺、竊盜前科。警方調查,林男在12年前曾與同夥以「假中獎」名義,要求國內被害人支付各種稅金、保證金等,是最古早的詐欺手法,後來該集團在豐原遭警方查獲,卻僅判刑3月。

隨著國內詐騙手法不斷更新,林金德也持續「精進」、跟上潮流,2011年與其他成員在台中架設電信詐騙機房,林男等人充當一線話務人員,佯稱是大陸中級人民法院人員,以假檢警手法詐騙大陸民眾。

刑事局隔年偵破該詐騙集團,但林僅判刑6月,同樣可易科罰金,也因此有恃無恐,去年3月才會招兵買馬到肯亞繼續騙。

另名36歲嫌犯張凱閔,宜蘭人沒前科,研判張應是在自白及其他共犯指證下,被認定是另處機房負責人,才遭重判。

3年前肯亞首都奈洛比一場民宅火警,意外燒出2處詐騙機房,肯亞警方以「無照經營電信業」等罪嫌,分別逮捕台嫌及陸嫌。

肯亞法院去年4月5日對第一處查獲的23名台嫌宣判無罪當庭釋放,但張智維等8名台嫌隨即被陸方押回,其餘15人遭扣留。當天肯亞警方再破獲以林金德為首的詐騙機房,逮捕22名台嫌,並在4月12日將37名台嫌全部帶到機場,交由陸方押回。

刑事局後來將肯亞案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但至今嫌犯筆錄、物證、起訴書等資料都拿不到,也就無案可辦。
舊 2017-12-22, 11:53 A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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