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ENKJN
你忘了當年DPP利用民粹....擁居住權、大腸花、勞工權...結果執政後,拆的拆..沒人敢吭聲,當年喊最大聲都消失了,什麼站在勞工這一邊..什麼最軟的肉...難怪蔡英文當總統前在資方面前說:我覺得勞工假太多,然後在媒體面前又是另一套..這些都有紀錄,連我身邊綠色的親戚也罵翻了,表面一套、私底下又一套、軟土深掘才是真的!!!
所以絕對不能夠一黨獨大,尤其是那種翻臉不認人的黨....選前說什麼敬佩大腸花,選後怒嗆太陽花已崩潰,選前對勞工怎麼說..結果選後勞改大退步,比ktm那時還爛,整個民主體制也退步!!
蔡英文說過:如問她跟ktm做大不同的在哪裡?...我的答案是:我不會拿勞工朋友的權益開空頭資票!!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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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勞基法修法爭議,行政院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面對外界對勞基法第34條質疑,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
勞基法34條只適用採取輪班制的勞工,而輪班制的勞工如果沒有換班,至少可以休息12小時,三班制甚至能夠休息16小時,「不可能少於11小時」,唯一有彈性的是換班的銜接點,不過這彈性會在之後補回來。
徐國勇在記者會上說明,勞基法34條有個很重要的前提要件,「企業採取輪班之勞工」,這是大前提,
若該企業未採取輪班制,就不適用34條,非輪班制的勞工,一天若上班8小時、未加班,休息時間就是16小時,若加班頂多加4小時,一天最多只能上12小時,「
超過12小時就違法」。
徐國勇說,
如果是兩班的輪班制一天至少休息12小時,「沒有只能休息8小時的問題」,若是三班輪班制,基本上都不會加班,「上班8小時,這樣至少休息16小時,休息時間不會有少於8小時問題」。
徐國勇說,三班制有換班問題,
如早班換到大夜班,中間只能休息8小時,「這就是例外」,在銜接點之間才可能出現例外的8小時,不過這樣的換班並不會很頻繁,可能一個星期一次、兩個星期一次,雖然只能休息8小時,但後面會補回來,「其中會有一天24小時的放假」;他強調,勞基法34條不會讓勞工條件惡化,這都是誤會,還能讓勞資雙方更有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