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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海豹
等等...大家沒看到圖的第一句嗎...
業者和消費者一樣,有拒絕跟"任何人"交易的權利
這開宗明義的第一句沒有太過嗎?
因為這不是某個合理的規則或道理啊~
如果這句話也成立的話
消費者因為看到老闆長得苔哥,就覺得噁心不想進門
那老闆也可以叫你走開不賣你,只因為你不順他的眼嗎?
因為你是"任何人",而不是破壞規矩的人啊~
我是覺得人人平等,顧客不會因為付錢就比較大
同樣,店家也不會因為這間店是他的就比顧客大
互相尊重是基本的,不需要一開始就撂狠話啊~
還是....其實我自己是澳客而不自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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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仔跟張敏的與龍共舞
裡面賣衣服的老闆娘就砲張敏了,我有權不賣~
這件事告訴我們,奶大贏面大 ,所以...翁虹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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