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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就提過的老梗故事再提一次,畢竟是關聯事項。
「好幾年前」的某天,我因為編製電腦中文文書作業要用的AOO/LO正體中文標點符號工具列,所以需要上教育部網站查閱標點符號規範。
然後查到了「直書破折號」,該規範文件內有「一個」大的主要意示圖,和「九個」例句,「理論上」大的主要意示圖是連續兩個直槓、且上下兩槓黏會在一起。
但是在九個例句之中,我發現有「六個」例句的「直書破折號」是黏在一起沒有錯。另外「三個」例句連續兩個直槓「中間斷開了」。
這下子我困惑了,「直書破折號」連續兩槓,中間到底是黏在一起、還是要斷開???
教育部網站的網頁下方有聯絡電話,打電話去教育部問最快!
於是我打電話去問了,來回溝通的結果,我個人覺得可以用一句話來總結,就是「對方不鳥我」。
過了好長一段時間之後的某天,我突然有個想法,我嘗試把同樣的問題,花了我很多腦筋重新去想一套論述,寫了一封email給「當時的」我所在的選區立法委員吳育昇國會辦公室,國會辦公室的助理還真的來電話給我了,口頭上再確認過我的問題,然後變成由國會辦公室的助理把我的問題以立法委員吳育昇國會辦公室的名義反應給教育部。
兩週後,我發現該「直書破折號」的規範頁面,九個例句的「直書破折號」全都統一變成「連續兩槓且中間黏在一起」。
這個情境讓我一整個感覺很悲哀。
「這個狀況」基本上就僅只是,教育部的文書作業「不確實」做校稿,就把稿子公開上網站了。
民眾發現你的稿子有問題打電話來唉了,教育部不鳥,同一隻電話,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打來唉了,才動工?
不過就是把中間斷開的連續兩槓黏在一起而已!? 需要立委國會辦公室花時間把「重複的質疑」再來唉一次?
立委國會辦公室是要花時間在審法案的業務上的。
現在我為了查詢編輯注音輸入法表格檔的規範資料,而需要用到 民國一零一年版的 一字多音審定表的規範,結果你教育部又出現了同樣電腦中文文書作業的「文件編輯瑕疵」,難不成之後我又得,跟電話聯絡時,同樣的質疑,再花一次腦筋寫email給選區的立委國會辦公室,確認辦公室助理願意接案且幫忙反應之後,教育部才願意修改 民國一零一年版的 一字多音審定表的規範 PDF 的「文件編輯瑕疵」???
多此一舉嘛!!! 這教育部實在是∼∼∼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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